
1970年,一知青因为一首歌被判死刑,谁知被公审后,审判员给他的宣判却是“有期徒刑10年”,这让他有些不敢相信。
任毅是南京五中高中毕业生。
1968年12月,任毅响应号召,与同学一起到江浦县农村插队落户。
在江浦县,任毅创作了歌曲《知青之歌》,歌词表达了对家乡南京的思念和对知青生活的感受:
“蓝蓝的天上,白云在飞翔,美丽的扬子江畔是可爱的南京古城,我的家乡。”
任毅写这首歌,一开始也是因为想家,没想到《知青之歌》一经问世,就在知青群体中迅速流传,甚至传遍了大江南北,并且还给任毅带来了麻烦。
1970年,有人盯上这首歌,说歌词中的“生活深浅在异乡”是在抹黑农村,是在动摇政策。
更严重的是,当时一场梦莫斯科广播电台还播放了这首歌,并改名为《中国知识青年之歌》。
当时中苏关系很紧张,在这种背景下,这就被视为“敌台播放”的“罪证”。
1970年2月19日,元宵之夜,几名荷枪实弹的军人破门而入,带走了任毅。
不久,任毅被关进了南京娃娃桥监狱。
办案人员认为,任毅写的《知青之歌》,属于“反动黑歌”,流传甚广,危害很大,所以就建议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。
然而,当案件材料被送到许世友那里,许世友一审阅,顿时就怒了:“一名知青,仅凭一首歌就被判处死刑,岂有此理。”
接着,许世友就批示:“该人年轻,个人历史简单清白,没有死罪。”
在许世友的干预下,任毅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。
1970年8月3日,南京召开公审大会,审判员逐一宣读25名犯人的判决,任毅也在这25人之中。
前面24人都是“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”,任毅是第25人,他以为自己也是被判处死刑。
谁知,审判员却宣读:“有期徒刑10年。”
任毅听完后,顿时就愣住了,显然不敢相信这个结果,他没想到自己的死刑会被改判。
公审大会结束后,任毅就被押到了石佛寺农场服刑,并在1979年获得平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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